1)外科監護病房(SICU)
1.SICU收治對象包括顱腦、胸外、普外、泌尿、骨外等各個外科專業的危重病人如:
(1)顱腦外科:
①重型顱腦外傷。
②顱腦外科手術后。
③腦血管病介入術后。
④復合外傷患者。
⑤其它需收入SICU的患者。
(2)胸外科:
①嚴重胸部外傷。
②縱隔腫瘤切除術后。
③肺葉切除術后。
④胸外高危病人術后。
⑤肺移植術后。
⑥食道腫瘤切除術后。
⑦其它需要收入SICU的患者。
(3)普外科:
①重癥胰腺炎。
②化膿性膽管炎。
③門脈高壓大手術后。
④消化系統腫瘤根治術后。
⑤腸梗阻腸壞死大手術后。
⑥空腔臟器穿孔術后。
⑦器官移植術后。
⑧腹部外傷術后。
⑨腹主動脈瘤介入和手術后。
⑩其它需要收入SICU的患者。
(4)其它外科應根據危重病人情況而定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SICU,三級醫院SICU設置8-12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 SICU應由固定的重癥醫師和護士管理,床位:醫師:護士=1:1:3,同時還應配備相應的護工和衛生員。外科??魄闆r由??漆t生處理。
4.儀器設備:SICU的設備主要配置多功能監護儀、呼吸機/床≥1臺、簡易呼吸器/床≥1臺、心肺功能監測儀、輸液泵、微量注射泵、支氣管鏡、床邊血液凈化儀、中央輸液管理系統、腸外營養配置凈化裝置、血氣生化分析儀、體外除顫儀、心電圖機、臨時心臟起搏儀、降溫毯、顱內壓監測裝置、胃PHi監測裝置、神經肌肉電生理功能監測儀等。
5.診療技術:除按ICU一般診療技術要求外,有條件者還應開展床邊腦電、顱內壓監測術、血流動力學和氧動力學監測術、系統與分級監測術、床旁血液凈化術、支氣管鏡診療術、呼吸力學、呼氣末CO2監測術、體外心內膜臨時和永久起搏術、開胸心臟按壓術、低溫治療術、床邊X線攝片及超聲檢查的能力。
6.規章制度:
①SICU患者入院、科登記制度。
②三級查房制度。
③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④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2)內科監護病房(MICU)
1.MICU收治對象包括神經、呼吸、消化、內分泌、血液、風免、職業中毒、腎內等內科各個內科專業的危重病人如:
①呼吸功能不全。
②肝、腎功能不全。
③血糖、電解質紊亂、酸堿失衡。
④腦功能不全。
⑤心肺腦復蘇后。
⑥急性腦血管意外。
⑦急性重癥肌無力。
⑧其它需要收入MICU的患者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MICU,三級醫院MICU設置8-12張床。
3.醫護人員:MICU要有固定的重癥醫生和護士管理,床位:醫生:護士=1:1:3,護理員、衛生員適量。
4.儀器設備:多功能監護儀、呼吸機/床≥1臺、簡易呼吸器/床≥1臺、心肺功能監測儀、輸注工作站、支氣管鏡、床邊血液凈化儀、中央輸液管理系統、腸外營養配置凈化裝置、血氣生化分析儀、體外除顫儀、心電圖機、臨時心臟起搏儀、降溫毯、顱內壓監測裝置、胃PHi監測裝置、神經肌肉電生理功能監測儀等。
5.診療技術:除按ICU一般診療技術要求外,有條件者還應開展床邊腦電、顱內壓監測術、血流動力學和氧動力學監測術、系統與分級監測術、床旁血液凈化術、支氣管鏡診療術、呼吸力學、呼氣末CO2監測術、體外心內膜臨時和永久起搏術、開胸心臟按壓術、低溫治療術、床邊X線攝片及超聲檢查的能力。
6.規章制度:
①患者入院、科登記制度。
②三級查房制度。
③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④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3)心外監護病房(CSICU)
1.收治對象:所有心外科手術后病人,如:
①先心病矯形術后。
②心瓣膜病換瓣術后。
③冠脈搭橋術后。
④大血管置換或修補術后。
⑤心臟移植術后等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CSICU,三級醫院CSICU設置6-12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心外科監護病房應有固定的心血管科醫生和護士負責,床位:醫生:護士=1:1:3,同時還應配備相應的護理員和衛生員。
4.儀器設備: CSICU的設備主要配置多功能監護儀、呼吸機/床≥1臺、簡易呼吸器/床≥1臺、輸注工作站、心肺功能監測儀、中央輸液管理系統、血氣生化分析儀、體外除顫儀、心電圖機、臨時心臟起搏儀、降溫毯、降溫儀、體外反搏儀等。
5.診療技術:除按ICU一般診療技術要求外,還應開展臨時心臟起搏術和體外反搏術。
6.規章制度:
①CSICU患者入院、科登記制度。
②三級查房制度。
③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④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4)急診監護病房(EICU)
1.收治對象:收治急診科的急危重病患者,主要病種包括
①心肺腦復蘇。
②休克。
③中毒。
④威脅生命的心腦血管病。
⑤急性呼吸衰竭。
⑥重癥哮喘。
⑦高熱患者。
⑧電擊傷、溺水、蛇咬傷。
⑨嚴重創傷、多發傷。
⑩其它需要收入EICU的患者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EICU,三級醫院設置4-8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EICU應有固定的重癥監護專業醫護人員管理,三級綜合性醫院EICU應歸重癥監護中心(或科)管理。
4.儀器設備:除具有ICU基本儀器設備外,每個EICU必須配備1臺洗胃機、體外除顫儀、臨時心臟起搏儀、呼吸機和降溫儀等。
5.診療技術:
①氣管插管術。
②洗胃術。
③氧療術。
④機械通氣術。
⑤生命體征監測術。
⑥電擊除顫術。
⑦臨時起搏術。
⑧心肺腦復蘇術。
⑨顱內血腫引流術。
⑩低溫術。
6.規章制度:
①患者出入EICU登記制度。
②三級查房制度。
③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④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⑤搶救制度。
5)心血管內科監護病房(CICU、CCU)
1.收治對象:
①急性心肌梗塞。
②心絞痛。
③心律失常。
④心力衰竭。
⑤感染性心內膜炎。
⑥急性心肌炎。
⑦介入性心血管診療術后。
⑧急性心肌病。
⑨出現呼吸功能不全、急性肝腎功能不全等應轉入內科監護病房。
2.建設規模:CCU二級醫院可設4-8張床,三級醫院設置8-12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CCU要有固定的心血管內科醫生管理,床位:醫生:護士=1:1:3,護理員、衛生員適量。
4.儀器設備:多功能監護儀、輸注工作站、心電圖機、臨時起搏器、除顫器、CCU不配備呼吸機。
5.診療技術:
①生命體征監測術。
②氧療術。
③人工心臟起搏術。
④電復律術。
⑤深靜脈置管術。
⑥血液動力學監測術。
6.規章制度:
①患者出入院、科登記制度。
②查房制度。
③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④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6)兒童監護病房(PICU)
1.收治對象:
①兒童急性臟器功能不全(心功能不全、呼吸功能不全、腎功能不全等)。
②兒童重癥感染。
③兒童急性心肌炎。
④其它需要收入PICU的重癥兒童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PICU,少數規模較大的三級甲等醫院可設置PICU ,以6-8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要有固定的兒童重癥醫生和護士管理,床位:醫生:護士=1:1:3,護理員、衛生員適量。
4.儀器設備:多功能監護儀、呼吸機、簡易呼吸器/床≥1臺、輸注工作站、體外除顫儀、心電圖機、血氣生化分析儀、降溫毯等。
5.診療技術:
①生命體征監測術。
②氧療術。
③氣管插管術。
④氣管切開術。
⑤人工機械通氣術。⑥復蘇術。⑦電復律術。
6.規章制度:
①患兒出入登記制度。
②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③查房制度。
④搶救制度。
⑤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⑥消毒隔離制度。
⑦家屬探視制度。
7)新生兒監護病房(NICU)
1.收治對象:
①新生兒急性臟器功能不全(心功能不全、呼吸功能不全、腎功能不全等)。
②新生兒重癥感染。
③急性心肌炎。
④其它需要收入NICU的重癥新生兒。
2.建設規模:二級醫院不設NICU,少數規模較大的三級甲等醫院可設置NICU ,以6-12張床為宜。
3.醫護人員:要有固定的新生兒重癥醫生和護士管理,床位:醫生:護士=1:1:3,護理員、衛生員適量。
4.儀器設備:多功能監護儀、呼吸機、簡易呼吸器/床≥1臺、輸注工作站、體外除顫儀、心電圖機、血氣生化分析儀、降溫毯等。
5.診療技術:
①生命體征監測術。
②氧療術。
③氣管插管術。
④氣管切開術。
⑤人工機械通氣術
⑥復蘇術。
⑦電復律術。
6.規章制度:
①患兒出入院、科登記制度。
②醫務人員值班、交班制度。
③查房制度。
④搶救制度。
⑤醫療文書書寫制度。
⑥消毒隔離制度。
⑦家屬探視制度。